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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89章 男主登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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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何关兴奋地搓了搓手,“主子这一程可是没白送,得了如此多的好东西,咱们以后制造火器,就不愁没好铁了。

    “尤其是那瓷土矿,就在咱贺兰山的插旗口,原先都是偷偷去挖的,如今可是名正言顺算咱们的了,可以大幅提升青花瓷的产量了。”

    无羡摇了摇头,“做生意和做人一样,该较真的时候得较真,亲兄弟也得明算账,账目明明白白,日后才不会有纷争。可是有时候呢,又不必太较真,不然人就掉钱眼里去了,失去了情分,你可明白?”

    “明白!”何关点点头,“主子的意思是说,账目必须得清楚明白。就像是咱们从前给营兵装备火器,所有原料都是自个儿掏腰包购置的,不占官家的一分一厘。但是,董公公这边的礼节,却是年年不落的,人情债该放也是要放的。”

    得!他尽想着收益来了,将人情也当成了一笔投资。

    无羡真是被他的说辞,弄得哭笑不得。

    算了,何关毕竟是曾从炊金馔玉,落到破家丧产,留宿街头,朝不保夕,之后跟着她白手起家,因而深刻明白钱财的重要性,分外紧张些也是情有可原的。

    一行人送别董公公时已然不早,此时紧赶慢赶,终于在入夜之前到达了昌平,来到了此次交易指定的客栈。

    狗蛋一进门,就高声喊道,“小二,给咱们来一间天号官房,三间陋室,两间通铺。”

    小二匆匆迎了上来,笑容中带着几分歉意,“几位客官对不住了,所有的官房都被包圆了。”

    狗蛋傻眼了,“嘿!就你们这个小店,生意居然那么好?”

    何关掏了五文钱,塞在了小二的手中,“烦劳您和那客人商量下,看能不能让一间官房出来,他的房钱就由咱们出了。”

    小二将钱还给了何关,“不是小的不帮您,只是那几位爷出手阔绰得很,就连随从住的都是稍房,未必能看得上您的这些银子。”

    何关苦着脸,扭头望向无羡,“主子,您看……”

    “如今空着的,最好的是什么房?”无羡开口问道。

    小二尴尬地笑了笑,“连梢房都没了,就剩几间陋室了。”

    狗蛋皱着眉,“这陋室怎么能让主子住得,要不我们换一家店得了?”

    “不成,约好了在这儿的。”无羡扭头对小二道,“陋室就陋室吧,四间陋室,再来两间通铺。”

    话,忙应诺,“好嘞!”

    “这么个精致的妙人,如何能睡陋室呢?”

    一道男音自上方传来,声音圆润清澈,煞是好听,可惜带了几分轻浮的味道,让人喜欢不起来。

    无羡闻声望去,只见一个神采飞扬的青年拾级而下,头戴一顶直檐大帽,身穿一件琵琶袖曳撒,腰间系着一条铜葵花束带。一身的戎衣戎服,被他穿出了别样的风采。

    他的唇上留着两撇小胡子,嘴角微微翘起,勾勒出三分笑意,却与无羡眉眼间的笑容不同。

    董公公曾评说过无羡的笑,就像是阳光下的小猫,眯着眼,透着一股闲适与惬意,若是惹怒了她,便会挠上一爪子。

    而那人的笑,却是纨绔子弟的标志性笑容。不信的话,你去瞧瞧浪荡公子调戏良家妇女的表情,便与他如出一辙。

    他向无羡抱了个拳,“在下朱寿,有幸在此相遇。”

    无羡笑了笑,“原来是朱叔叔啊!”

    朱寿一脸的尴尬,那境况就是刚二十岁的你,在路上遇到一刚上学的孩子,管你叫叔叔。

    虽然知道他叫得并没有错,但心里总有些别扭,觉得自个儿才比他大了没几岁,还年轻着呢,怎么就成人家口中的叔叔了呢?

    朱寿揉了揉鼻子,“其实我只比你虚长了几岁。”能不能别叫那么老啊?

    若以平辈而论的话,那就该称呼字了。

    “你有字吗?”无羡问道。

    “额……”朱寿咬了咬唇,微微思索了一下,神气十足道,“字无疆!”

    无羡一听就知道,这个字是现扯的,还是没忍住,扑哧一声笑了出来,“你娘是不是姓万?”

    朱寿附和着笑了起来,“还真巧了,我娘不是,再上一辈却有。”

    无羡只是随口一说,想不到还真被她给说中了,看着他身后的侍从一脸的紧张,更觉得好笑起来。

    “你这名和字连在一起,正好是‘万寿无疆’,霸气得很。不过啊……”

    无羡话锋一转,“我本就是个心大的,倒是不觉得如何,就怕有人听了去,给你扣个罪名。”

    “你这话说得,老气横秋的,不像个孩子。”朱寿摇了摇头,问道,“你呢?叫什么?”

    “我姓李,人称无羡公子。”

    朱寿赞道,“有志者事竟成,是以无羡无悔——好名字!”

    无羡一愣,关于她起的字,仇锜、姜蔺和沈钰都曾掰扯过,但是他们每人只说对了一点,全差了那么点意思,只有那个朱寿说的,最为贴合她的心意。

    朱寿向身边的一个青年道,“你和小无羡换一间房。”

    无羡看了眼那个青年,穿了一身的锦服,通身的气派可不比姜蔺差,不像是个普通的随从,倒像是门客一类的,客气地回绝道,“那怎么好意思?”

    朱寿笑了笑,“一场缘分,何必客气。小无羡吃过了吗?不如一起用膳吧?”

    无羡确实觉得有些饿了,没再推拒,与朱寿一起并肩入座,招来小二点了一桌菜。

    昌平比邻京师,菜肴不算粗陋,依旧难入无羡的眼,挑挑拣拣,夹了些勉强能下咽的。

    那朱寿的胃口却是不错,吃得津津有味,一边吃一边还与无羡闲聊起来。

    “小无羡不像是京师人啊!”

    无羡觉得,这人怎么像是来查户口的呀,随口敷衍道,“我是来送长辈进京的。”

    “你那长辈住哪儿呀?我回京之后,可得去拜访一下。”

    得!他倒是一点都不把自己当外人。

    无羡委婉地拒绝道,“我那长辈爱清静。”不见闲客。你哪凉快,待哪儿去吧!

    “你还没及冠吧,你家人怎么放心让你一个人出远门?”朱寿又问。

    “我爹不是让我带了一群护卫出来了吗?”无羡心想,不能总被他这么套着话,化被动为主动道,“朱叔叔呢?”

    朱寿尴尬地揉了揉鼻子,“小无羡叫我朱哥哥即可,或是叫朱寿也行啊!你叫我朱叔叔,岂不是把我叫老了吗?”

    朱哥哥就朱哥哥吧,反正她也不吃亏。

    “朱哥哥此行去哪儿呀?”无羡问道。

    “没什么目的,就是家人束缚得紧,好不容易出来了,想到处玩玩。要不,我随小无羡一起上路吧,路上我也能照拂下你。”

    谁要他照拂啦?拖累还差不多。

    无羡再次拒绝道,“不了,我要去的地儿,可没什么名胜古迹。”

    “小无羡要去哪儿呢?”朱寿继续追问道。

    “我是要去大同,那边比邻河套,可危险着呢!”

    无羡本是要将朱寿吓退的,哪知他的兴致反而更高了,一双眼睛像是汇聚了星光。

    “我早就听说河套了,想要去看看。”

    无羡刻意贬低道,“那儿没什么可看的,就是一堆杂草,论繁华不及京师,论景秀不及江南。”

    “小无羡去过江南吗?”朱寿又问。

    “去过几回,走马观花,匆匆而过。”无羡淡淡道。

    “我可喜欢江南的景致了,可惜,家里一帮子老顽固不让我去。小无羡什么时候再去,我们相约同游呀!”

    这人怎么像是湿手捏了干面粉——粘缠得很。

    “我吃饱了。”无羡搁了筷子,擦了擦嘴,懒得再与他继续虚以委蛇下去,打算拍屁股走人了。

    “不再吃些了?”朱寿热情地给无羡夹了一块肉,“你看你,都长那么矮了,怎么还挑食呢!”

    呸!她哪里矮啦?

    她才十六岁,就已经一米六五了,而且还在长呢,以这个趋势下去,都能长到一米七了,在姑娘中算是很高挑了。

    “不了,赶了一天的路,有些累了,我先回房了,多睡能长个儿!”

    最后那几个字,她几乎是一字一顿地从牙缝里挤出来的。

    搁下话,她便带着人上了楼,随意梳洗了一番,正要躺下时传来了叩门声。

    “小无羡睡了吗?”

    无羡翻了个白眼,那个话唠朱寿怎么都追到她屋里来了,刚要开口回绝,却见他厚着脸皮推门进来,手中抱着一副棋盘,“就知道你还没睡呢,特意来找你下棋。”

    幸好,无羡在外都是和衣睡的,此刻身上穿戴整齐,一如之前在楼下时的样子,只是换了一套干净的衣衫。

    她看着朱寿的唇角干干净净的,好奇地问道,“你的胡子呢?怎么没了?”

    “留着不是显老嘛,我就刮了。”

    无羡的眉角不觉一跳。

    古人不是很重视胡子的吗?很喜欢显示自己老成持重的吗?

    这个朱寿看着也不小了,怎么还像个孩子心性,为了装嫩竟然把胡子都给剃了。

    “这次离家匆忙,我只带了围棋,小无羡喜欢执黑子?还是白子?”朱寿问道。

    她看着他兴致勃勃地摆着棋盘,真心想吼一句你不想睡,老娘还要睡呢!

    无论心中如何吐槽着,她脸上的笑容依旧,语气也很谦善,“我不善下棋。”

    “没事,就是随便玩玩,打发打发时间而已。那我执黑子,先行吧!”

    无羡虽然不会下棋,却也知道基本的规则,围棋该是白棋先走的,这人还真是随性得很。

    不过,她真的是不善下棋,只下了几步,朱寿便已看出来,她对于棋艺一窍不通,落子杂乱无章,完全就是一个门外汉。

    无羡打了个哈气,道,“我真的困了,不下了,还是明日吧!”

    朱寿倒也没坚持,乖乖地收了棋子,但是下一瞬,却是让无羡彻底炸毛了——

    “小无羡,今晚我俩同睡吧!”

    无羡能看出来,这个朱寿就是一个缺心眼,没有任何歹意,但是她的内心还是有一百只羊驼狂奔而过。

    “我没有与人一起睡的习惯!”说着,她抓起桌上的棋盘,往朱寿的怀里一塞,将他推出了门外,砰的一声,毫不客气地将门给关上了。

    赶走朱寿之后,总算是能安心睡下了。到了后半夜的时候,她迷迷糊糊听到了打斗声,立刻惊醒,翻身下床。

    声响是从马厩传来的,车上还留有这次交易用的清露和胰子,可是万万丢不得的,不然此番交易就得泡汤了。

    无羡出了屋,火速往马厩赶去,远远瞧见狗蛋带着两个亲卫,正与朱寿的人打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住手!”无羡高喊一声,冷冷地扫了众人一眼,“怎么回事?”

    狗蛋指着朱寿道,“他们半夜偷东西,被咱们逮了个正着!”

    朱寿揉了揉鼻子,“误会,我只是对车里的东西有些好奇,你看,我也不像是缺钱的样子,不是?”

    狗蛋直接呸了一口,“有些盗贼,就爱穿得光鲜亮丽的,好叫人放松警惕。”

    别问他是怎么知道的,他爹以前就是干这一行的。想要蒙他?没门!

    朱寿讪讪一笑,目光却是落在了胡勒根的身上。

    之前入住客栈的时候,他一直看护着马车,所以无人留意,此刻,他的那双碧眸却是彰明较着。

    “这一位的眸色,倒是特别得很。”朱寿一改之前的轻浮,嘴角的笑意有些意味深长。

    胡勒根低下头,半垂着眼帘,想要盖住自己的眸色。

    无羡淡淡瞥了朱寿一眼,语气中夹杂着几分不屑,“还是从京师来的呢,这些见识都没有。这种眸色在西域正常得很,他还是我重金礼聘的呢!朱公子若是没什么事了,是不是该各自回屋睡了?”

    “可惜了今晚如此美丽的月色,原先还想着与小无羡一同欣赏的呢!”朱寿叹息了一声,不再纠缠,带着他的人走了。

    无羡也回屋休息去了。

    胡勒根等人却是不敢有半分懈怠,反而加派了人手,轮流守在马车的四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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